摘要
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应对环境污染风险的有效方式。我国已在部分省市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尝试运用保险制度控制企业环境风险,但成效并不明显,阻碍因素主要是立法缺失、缺乏责任认定和风险评估机制、保险公司经营难度较大、政府作用发挥不足等。结合我国已探索的经验及国际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经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应选择"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模式,并从法律保障、技术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进而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21-124,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模式的创新研究"(编号:12BJY150)
江苏保监局
江苏保险学会2014年度重点课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无锡模式研究"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PAPD)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