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残障者立法从规范视角审视,存在立法语言明确性欠缺、逻辑矛盾、准确性不足问题,规范的逻辑构成上有假设条件和法律后果设计模糊等弊病;从主体视角审视,残障法律保护遭遇执法主体、责任主体、残障当事者不同情形的行动困境。故而,残障法律保护议题研究需要跨越单一的规范视角或行动视角,关注规范体系与既有生活世界如何有效互动。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95-100,共6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课题"国际法视野下的残疾人人权保障研究"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儿童免于性侵法律保护研究"(2013PYF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