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育,也称审美教育、艺术教育,是一种陶冶情操的教育。它的目的在于在教学中利用课文中的美学因素,挖掘教学内容本身的内在美和教学形式艺术化的外在美来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教师在教学中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理解美、感受美、创造美,能够辨别人性的关丑,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水平。《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这对语文教学的美育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就明确地肯定了语文教育的多重功能和综合性质,鲜明地指出了语文课程肩负着美育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