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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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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求职煤炭总医院成功后,张女士因认为应聘岗位长时间接触放射线影响身体健康,又放弃了这份工作。随后,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当时签协议时缴纳的保证金1万元。6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约交纳保证金属自愿,一审驳回了原告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是一般的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该协议应适用于《合同法》,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出处 《方圆》 2015年第11期74-74,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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