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林维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二、任命刘广三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三、任命刘敬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四、任命王锡锌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五、任命冯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5年第3期673-673,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