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犯罪主观要件应修改为“明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从近年来查处的贿赂案件来看,越来越多的受贿者为规避法律惩处,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并不亲手收受贿赂,而是指使其近亲属等“身边人”充当“白手套”,实行“曲线受贿”,此类行为影响恶劣.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了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基本原则,为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身边人”共同受贿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作者 杨立凡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76-77,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