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的制度改革对公诉部门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工作的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主动地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树立主角意识。要切实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理顺引导侦查取证与发挥纽带作用的关系,处理好诉与不诉重点和中心的关系。要强化公诉职能,着眼于庭审,切实抓好公诉人职业能力建设,注重公诉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9-21,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