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多年的企业制度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控制权基本回归企业内部,并按一定模式将各项权能界定给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主要权力机构,以期形成公司控制权的制衡和协调。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制度规范仍相对薄弱,大股东利用手中的绝对控制权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防范大股东侵占行为的措施,主要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董事会治理机制、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出处
《天中学刊》
2015年第4期77-82,共6页
Journal of Tianz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