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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以销售假药罪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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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空白罪状中的补充条款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形式,但补充条款本身并不具有规定犯罪与刑罚的资格。空白罪状所涉及的罪名均为法定犯,法定犯的成立以违反补充条款为前提,但补充条款与刑法规范目的不同。即使目的相同,"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对行为的恶性要求也不同。故而在违反空白罪状的补充条款的前提下,刑法仍要对行为进行独立的价值判断。
作者 徐歌旋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15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Kara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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