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虽然名为办案责任制改革,但实际上涉及从办案主体、办案组织到办案权限等整个办案机制的改革。因此,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在现行检察权运行体制中硬性"铆上"一个办案责任制即可,而是涉及到一系列周边制度的同步改革与创新。正基于此,S区人民检察院在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按部就班地推进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若干配套性制度改革,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全新的检察工作机制。S区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试点,集中反映出我国当前检察改革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76-96,共21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四川大学检察制度研究中心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合作调研课题的最终成果
课题组由万毅
杨炯担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