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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加大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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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鲜明的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特征,是农村先进生产力建设的主要群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力量。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逐步发展。截至2012年底,苏州市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共431家,累计3928家,持股农户所占比重高达96%,2013年新增240家,累计4168家。在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农业龙头企业实力逐步增强,发展日益加快,到2013年底,苏州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71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050亿元,比2012年增长13.6%。
作者 汪思冰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3期69-70,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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