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挂靠"作为建筑市场的一种衍生品,相关建筑法律、法规明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然而,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化,挂靠已成为建筑行业惯用的模式。近年来,经常出现挂靠经营的项目经理携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潜逃,该行为严重侵害被挂靠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那么,挂靠经营的项目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此问题,理论界与司法实践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2014年6月召开"关于准确处理建筑领域经济型犯罪实务理论研讨会"上,对此问题,业界专家也持不同意见。本文将从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认定挂靠经营项目经理的上述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出处
《建筑与预算》
2015年第6期51-53,共3页
Construction And Bud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