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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三个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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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蓬溪县坚持“三个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基层党建责任“三项制度”。实行“一把手”抓“总”;党务分管领导和组织员负责抓“常”;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长”的齐抓共管制度。建立基层党建考评“三大清单”。党建“考评清单”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合。
作者 龚朝针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5年第7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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