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清单的法律效力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保证权力清单制度长期稳定有效实施的基础。从地方政府权力清单的法律属性来看,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理应具有法律效力。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所推行的权力清单制度在编制主体、编制程序以及清单内容等方面极不规范,导致了权力清单法律效力的缺失。因此,需要构建我国地方政府权力清单生效的三个必备要件:根据地方政府部门的层级,分别设立相应的权力清单编制主体;根据权力清单编制主体,分别设立相应的权力清单编制程序;根据法律的规定,合理确定权力清单的内容。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64-70,共7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公民参与及其权利实现"(项目编号:2012J DXM_0026)
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公民参与的法理与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A08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