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化过程同时是权利共同体的形成过程。而"权利"是指与权力相对的"正当"或"正义",从本质上看,城市化进程中的权利冲突基于正义供给的差异。一个不自由的城市归根到底会缔造一个充满压迫的社会,当城市最终成为社会权利的集合而非国家权力的单元时,城市个体的权利发展与城市的权利发展才能真正融为一体。从这样的角度看,城市化进程的权利冲突的化解不仅仅停留在私权的化解,更要着眼于权利冲突背后的公权保障;在城市与公民的双向权利发展中,逐步实现城市权利主体与内容的平衡。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42-47,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权利平衡及其实现途径研究"(编号:14BZZ08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