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职业举报人故意设置送达障碍之法律规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职业举报人通过行使举报权而"要挟"商家,为达成谋利目的而故意设置送达障碍。职业举报人的这种行为无其他可增益于社会的原因,结果却导致行政资源浪费、执法效率消减,属于权利滥用。法律应遏制这种行为,科以不支持甚至不利益。
作者 张琴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7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尤瓦·沙尼.国际法院与法庭的竞合管辖权[M].韩秀丽,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43-46.
  • 2王艳玲.关于民法中确立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思考[J].河北法学,2006,24(7):53-56. 被引量:13
  • 3齐佩利乌斯.德国国家学[M].赵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 4陈新民.公法学札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46.
  • 5莱因哈德·齐默曼.欧洲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M].丁广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73.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