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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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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标志着对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时代已经结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运而生。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信息报告公示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2015年6月30日截止。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5年第5期37-38,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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