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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7月1日正式实施 为控制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印刷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部门制定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7月1日正式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印刷业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出处 《今日印刷》 2015年第7期5-5,共1页 Print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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