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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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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规定,2015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内容如下: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5年第26期4-5,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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