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两种裁判思维模式的纠结甚至相互冲突是困扰法官的难题。法律形式主义裁判思维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和司法三段论推理;法律现实主义裁判思维则考量法律规则外因素和经验性裁判。通过对疑难案例的研究和剖析,文章批判性地分析了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裁判思维,论证裁判思维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当路径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展望了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新智识在未来将更多地融入法官裁判思维的过程。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46-155,共10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模式、规律与改革方向研究”(14AKS009)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