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份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意见》指出,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意见》出台后的第二天,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例妻子不堪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棒杀丈夫的故意杀人案件。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20期68-70,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