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信息的公开,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与公民生存发展之人权,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公开环境信息除了坚持公开、平衡和救济等原则外,还须探究环境信息公开之法理基础:环境知情权、人民主权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然而,环境信息的公开仍存在许多现实困境,这些困境之根源在于,公民知情权与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利益、公民社会成长与权威政府统治之间的矛盾。由此可知,践行环境法治,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公民社会之成长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必由之路。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50-153,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再生资源产业顶层设计与发展实现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12&ZD209)
项目负责人:陈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