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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遗产分割不能作为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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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特约记者金侠答: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刘在病房内与病友及其家属在闲聊中提起将来对房屋的处理方式,其自身对于要订立口头遗嘱的意思表示并不明确,形式上也不符合订立口头遗嘱的相关法律要件,而原告除了当事人陈述和病友的证言外也并无其他证据作为佐证,故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作者 金侠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5年第7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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