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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建立人大代表定期履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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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既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更是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能动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今年,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市级人大代表中试行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作者 袁宝
出处 《宁夏人大》 2015年第6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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