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政府对老龄问题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对旅游养老相关的政策方面的提出在近几年才兴起。2011年7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就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医疗卫生保障、老龄服务、老年产业进行了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以及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这些都为旅游养老提供了政策的支持。2013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业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提出了进一步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