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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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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股东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在很多方面缺少具体化规定。对于非诉讼的救济途径,应当增加其明确的立法规定,引入三种不同的补救措施。对于诉讼的救济途径,首先要在诉讼主体范围上进行扩大,扩大原告的主体范围,增加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制度。另外,也要扩大诉讼内容的范围,对决议无效之诉进行具体的规范。
作者 李瑶 代坤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8期122-124,共3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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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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