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秩序是治安学不可逾越的核心概念。研究治安秩序首先就要研究治安秩序的特征,将治安秩序与其它社会秩序区别开来。治安秩序是一种不能独立存在的社会秩序,它存在于社会秩序的临界点上,是从对立面才能证明其存在的一种社会秩序,是随着阶级秩序的出现而出现,是只能由刑法规范来调整的一种社会秩序,是其它社会秩序得以存在的基础。治安秩序的这些特征有助于人们对治安主体、治安学与公安学、警察学的关系、警察执法权威根据等问题作出合乎理性的解释。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40-44,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