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成立是国际社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的一次重大进展。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法律制度主要涉及该机构的基本文件、法律地位、成员国、组织结构、职权范围以及表决制度等问题。加入该国际组织对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维护我国的能源安全等都有积极作用。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15年第3期94-100,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新疆师范大学中亚法律资政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研究"(FJZF2013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