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泰安局与各县市区局以及基层国土资源所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所辖行政区的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组织实施测量标志普查,及时处理毁标案件,形成了共同做好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落实了测量标志管护经费。通过积极争取,从2005年起市财政局每年拨付市局测量标志管护专项经费10万元。市局每年按照标志点数量将经费下拨到各县(市、区)局,用于标志管护人员的管护补贴和标志维护,确保了管护人员的保管费用按时发放。
出处
《山东国土资源》
2015年第6期37-37,共1页
Shandong Land and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