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学术界正在加深对它的认识,有的很深刻,但有的却是误读。文章对国家治理理论中的"舶来品说"、"管理、治理对立说"、"公民社会说"以及"多中心说"予以解读与澄清,并在法治的轨道上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36-39,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人权研究课题<国家治理与人权保障>(批准号:14zzd8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