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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推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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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太学汉朝设立五经博士官,招收博士弟子,由太常选拔,或由郡国选送。博士弟子每年要进行考试,按成绩授予郎中、文学掌故等官职。 察举由公卿、列侯、州郡等长官,在各自辖区内经过考察向朝廷推荐。察举的科目很多。常见的有贤良方正、秀才、孝廉、明经等,察举的对象主要是官府的属吏和地方学校的学生。但是察举也产生了不公正的弊病,正像汉民谣所说:“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出处 《学语文》 2015年第4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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