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2011-2014年9-10月长兴县境内包漾河、夹浦、合溪、新塘和杨家浦5个采样点的水质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结果显示:选取的6个水质评价因子在代表大部分原始信息的第1主成分中得分均较高,是南太湖水质评价中的重要因素。各因子对南太湖水质评价影响大小依次为p H值、总磷、氨氮、DO、总氮和CODMn。因采样点所处的位置受工业污染程度较轻,CODMn在第1主成分中得分较低,但是仍不可忽略。
出处
《浙江农业科学》
2015年第7期1110-1111,1118,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