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我国学术界兴起了一股"善治研究热",一些学者将汉语中的"善治"与英语中的"good governance"作了简单的直接等同的理解和使用,从而将"善治"仅限定在现代政治的积极意义上,偏离或遗失了汉语"善治"的大部分传统意义。这一转换使得善治与法治原本清晰的关系反倒变得模糊起来,并导致"善治优于法治"这一有害于法治观念的隐忧。事实上,"善治"在汉语意义中作"善于治理"和"良好的治理"两种理解,它兼具工具性与价值性。由于善治评价的主观性、垄断性和阶级性与法治的客观性、确定性和人权保障性构成对立,因此,两者的关系不是善治优于法治,而是法治才是最大的善治。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3-80,共8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