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主要是以一行三会为中心,地方政府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相应补充的双层金融监管体制。在新时期小微金融兴起,同时也与目前实行的监管体制发生了一定的矛盾。我国的小微金融监管中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首先就是准入的条件太过于局限;其次是对于小微金融监管工作只重视执行监管的标准,对于监管的效率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最后是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冲突。我国应加强对于小微金融监管工作的研究力度,不断与原有的监管理念进行融合,提升我国小微金融监管水平。本文就是对双层监管体制下小微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进行深入研究。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15年第6期36-37,共2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