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国存款保险法制实际上将对存款机构的保护放在了首要位置,而对存款人的保护则放在次要位置。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也采取类似的价值选择今年5月1日起,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如果从1993年开始酝酿、起草《存款保险条例》算起,到今年3月31日《条例》正式公布,其间已经历22年之久。显然,《条例》的漫长制定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艰难;如果再看到已经公布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却仅有23条条文,不禁感叹:这平均一年写一条款的速度,怎么说也不能算是一次有效率的立法活动。
出处
《董事会》
2015年第7期76-77,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