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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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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必须突出重点,形成足够震慑。只有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审查,震慑作用才会更大。透彻分析“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作者 白广磊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5年第13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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