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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院:依法为民讨取土地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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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原桂林市雁山区大河乡南洲村委赵家村三组村民黄媳弟带领6人给雁山区检察院送来感谢信,感谢该院为其讨回拖欠十八年的土地安置补偿费2.57万元。据悉,黄媳弟等村民在1997年时因土地安置补偿费纠纷把赵家村三组告上法院要求该组支付人均4600元,
出处 《公诉人》 2015年第6期I0004-I0004,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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