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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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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办法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出处 《财会学习》 2015年第6期8-9,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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