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综治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及中央综治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11】10号),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5年第7期18-20,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