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已造成京津冀形成大气污染"一体化",使京津冀地区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中,如何突破行政区体制限制和固有的机制障碍,严格标准制度创新法治体系,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值得我们思考。本文在深入分析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防治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排放数据、财政投入、交通体系、机动车和油品管理、排放标准、环境立法等方面的改革,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15年第13期35-37,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