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是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关键;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效能,对于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更是不可或缺。一方面,要建构起系统推动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调研、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建构起一整套激活政协委员动力和能力以及保障政协委员权利的机制体系,通过制度与机制的创新与发展,推动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有效发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运行。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5年第8期51-54,共4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