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互联网金融内生于金融压抑环境之中,是互联网技术与精神对传统金融深入渗透而成的新业态,它完善了金融功能或将推动金融变革,但同时,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也带来了金融风险异化、扩散化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本文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博弈中,要通过监管适应性变革实现二者的良性动态均衡,在监管理念上要逐步由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性监管,处理好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的关系;在监管措施上要逐步完善监管法规,全面提高监管技术水平,改进监管方法。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0期83-84,共2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基金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金融专业"理实融合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201401303)
广东省高职教育财经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金融专业国际结算课程"理实融合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57)
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产业深度融合下的佛山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2014-JG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