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是统领1931年大水灾应急救治的最高全权机构,面对灾区,国民政府组建应急管理机构,开展灾情调查与评估,依据当时特殊的国情和社情,进行应急管理决策、人员配置、物资调配和沟通协调。灾害初步控制后,国府救灾会评估灾害处理结果,恢复组织机能。国府救灾会的灾害应急管理有得有失,好坏参半,机构组建和人员招募迅速有力,美麦借贷和公债发行出现决策混乱,组织责任明确,没有互相推诿,救灾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并重视外部专家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98-106,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