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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无偿有尊严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立法明确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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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挽救生命、造福社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同时又涉及医学新技术、伦理、信仰、人权等深层次问题,社会关注度极高。5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一提交审议,便引发大家关注。记者获悉,该《条例(草案)》明确了人体器官捐献三项重要原则:自愿、无偿及维护捐献人人格尊严。对违反该三原则的行为,《条例(草案)》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作者 寒静
出处 《人大论坛》 2015年第6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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