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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公民“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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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予以明确,在全国掀起了学习、研讨、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热潮。法治国家是公民最大的福祉,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公民自由、平等、权利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些对于每个公民都意义重大。如何建成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呢?从大的方面讲,需要科学立法、高效执法、公正司法等合力推进;从小的方面讲,需要所有公民去努力、去行动、去奉献。
作者 谢承厚
出处 《人大论坛》 2015年第6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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