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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扩大普惠型高龄津贴受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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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2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决定在自治区对低收入老年人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基础上,拓展受益范围,实施“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将全盟城乡80岁以上所有老年人纳入津贴范围,并逐年提高津贴标准。从2015年开始,该盟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年龄条件放宽到78岁以上,发放标准为78—89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作者 高栋 刘瑞芳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15年第6期61-61,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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