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40年代,鄂西南土家族地区频发家产纠纷,使得原本动荡的社会秩序显得更加无序。从民事档案看来,这一时期的宗族组织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关系秩序和伦理原则,而不是功能性组织。宗族在分家析产、遗产继承以及寡妇再嫁中所扮演的角色,显示出这一时期宗族组织已经松散,宗族的权力只是在诸如宗祧继承等国家权力不愿触及或不能触及的领域上,还保有一定的力量。在相当程度上,国家法律的、行政的甚至公共媒介的力量都在悄然挑战宗族在传统社会中的权威,传统的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已经发生变化。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53-57,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