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就业培训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主要有向培训机构购买培训和向企业购买培训两种模式。比较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内部培训的效果,可知受训者更希望能在工作当中结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接受系统的职业培训,且培训所学内容可以在结束培训之后立即用于实际工作中,干中学的模式更能收到好的培训效果。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机制的创新必须考虑相关利益者的行为特征和行为目标,并把重点放在协调企业和受训者个人的利益上。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214-217,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就业培训绩效评价问题研究"(11BGL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