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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林权纠纷调处要有“六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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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林权纠纷已经成为群众上访、信访最集中的问题。林权纠纷不但造成了森林资源和集体财产、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林业项目和林业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时,调处林权纠纷又是林业工作者和基层干部最怕、最难的工作,对调处林权纠纷工作往往存在你推我滑的现象。基层干部和林业工作者只有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并有“六种精神”,才能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作者 毕才
出处 《云南林业》 2015年第4期59-60,共2页 Yunnan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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