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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老人被撞,肇事人也不可以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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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68岁的张老太是一名退休女工,前不久,体检发现“骨质疏松”,没有其他病变,对生活没有大碍。可天有不测风云,一日清晨,张老太去菜市场买菜,过横道时,在斑马线上被超速、不避让行人的轿车撞倒。张老太胯骨、腿骨多处骨折。交警认定轿车对这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车祸造成张老太身体两处九级、十级伤残。“损伤参与度”,张老太自身“骨质疏松”的体质因素占25%。
作者 张洪军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15年第8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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